环状RNA(CircRNA)的功能机制具有开发为治疗应用的潜力。然而,circRNA制备仍然存在实际挑战。circRNA的形成涉及多种机制,包括外显子反向剪接、I型内含子自剪接和tRNA内含子剪接。

后生动物可通过tRNA内含子剪接产生大量的circRNA,该过程由tRNA剪接核酸内切酶(TSEN)复合物和RNA连接酶协同促进[1]。基于该剪接过程开发的体内表达系统,可产生tRNA内含子环状RNA(tricRNA)[2],但该系统完全依赖于内源性酶,且环化效率较低。

Jacob团队进一步增强该系统,开发了Tornado表达系统,通过插入具有自切割活性的小核酶(Twister),产生2 ‘,3’-环磷酸和5 ‘-羟基末端,然后利用内源性RNA连接酶连接形成环状结构[3]。但由于该系统中使用了后生动物tRNA序列,用于circRNA药物制备的安全性有待考量。

2025年7月31日,南京鸿明生物赵晟和宜明生物孙秀莲团队在预印本bioRxiv上发表论文:Intracellular auto-circularizing RNA using human tRNA splicing elements。研究通过分析人源tRNA剪接元件对circRNA形成的影响,确定了可进行细胞内自环化的有效人源tRNA序列,并开发了一种通用的新型细胞内自环化(acRNA)框架和策略,可实现基于circRNA的更长效持久、稳定及经济的目的蛋白表达。

acRNA策略设计

研究筛选了人源含内含子tRNA中的剪接位点序列(外显子或内含子),成功地鉴定了可实现细胞内自动环化的有效序列和tRNA类型。这些人源的tRNA剪接位点可与不同的核酶组合使用,体现了acRNA策略的灵活性。

此外,研究还分析了各种因素对circRNA形成的影响,包括人源tRNA剪接元件的长度、核酶的选择、IRES类型和编码基因的长度。经过一系列优化,研究建立了环化效率较高的acRNA通用框架。

图1 基于具有内含子的人类tRNA设计用于蛋白质表达的acRNA策略。

acRNA在多种细胞内高效环化

研究验证了利用PEI转染的acRNA,可在HEK293T、CHO、HeLa细胞中成功精准环化,表明了acRNA的普适性。此外,研究还分析了细胞内RIGI、TNF、EIF2AK2等免疫相关基因的表达,结果表明acRNA的免疫原性低于线性mRNA,与常规PIE法体外合成的circRNA相当甚至更低。

图2 外源circRNA对HEK293T细胞免疫相关基因表达的影响。

acRNA有效表达大分子量蛋白

为了测试acRNA的长序列环化能力,研究构建长约5kb的Cas9-acRNA,并利用LNP递送到HEK293T细胞中。结果显示,Cas9-acRNA可成功进行基因编辑,这表明acRNA可用于表达大分子量的蛋白。

acRNA的长效持续表达

利用LNP转染分别编码荧光素酶的acRNA和mRNA到Jurkat细胞中,acRNA在前48h的蛋白表达量显著低于mRNA,但acRNA的持续表达时间更长。在72~168h内,acRNA的荧光素酶表达量显著高于mRNA。

图3 acRNA通过LNP在Jurkat中蛋白质表达的时间显著长于mRNA。

总结

研究开发了一种基于人源tRNA的新型细胞内自环化策略——acRNA。该策略可以在细胞内生成广泛序列长度范围的circRNA,从而实现更大蛋白质或功能性RNA分子的稳定有效表达,有利于进一步拓宽circRNA的应用。

研究中开发的acRNA策略已申请发明专利(名称:一种基于人源tRNA的自环化RNA;专利号:CN117568337B)。

原文链接:

https://www.biorxiv.org/content/10.1101/2025.07.28.667085v1.article-info

参考文献:

[1] Cervera A, de la Pena M. Small circRNAs with self-cleaving ribozymes are highly expressed

in diverse metazoan transcriptomes. Nucleic acids research 2020;48(9):5054-64.

[2]Lu Z, et al. Metazoan tRNA introns generate stable circular RNAs in vivo. Rna 2015;21(9):1554-65.

[3]Litke JL, Jaffrey SR. Highly efficient expression of circular RNA aptamers in cells using autocatalytic transcripts. Nature biotechnology 2019;37(6):667-75.

发表评论